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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条件

2018年7月2日  铜仁民商事律师   http://www.yyxtrlaw.com/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行使,依法不得买卖。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一定条件,那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条件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条件

  1、转让行为应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2、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

  宅基地使用权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占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便享有对宅基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宅基地的使用。对于宅基地上旧有的建筑设施及其他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做出处理,不得影响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使用。

  2、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不论宅基地使用的年限长短及其建设情况如何,宅基地使用权非依法定原因不能被剥夺。对于宅基地上的建房,与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受法律的长期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自由形式权利。

  3、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

  4、宅基地使用权人有在宅基地内种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权利。该种植的林木、花草、蔬菜归使用权人所有。

  5、依法附随房屋出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因房屋和宅基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文章来源:铜仁民商事律师
律师:姚元勋[铜仁]
贵州锦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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