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民商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398534500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土地征收

国家征收土地的对象是什么土地?

2018年4月13日  铜仁民商事律师   http://www.yyxtrlaw.com/

国家征收土地的对象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不存在征收的问题,因为国有土地本就属于国家所有,代表国家的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可以对国有土地直接进行利用,而无须履行征收土地的程序。国家征收的土地一般都是用来搞建设用的,但国家不能直接在集体土地上搞建设,必须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的土地,然后才能在该国有土地搞建设。



文章来源:铜仁民商事律师
律师:姚元勋[铜仁]
贵州锦江河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yxtrlaw.com/art/view.asp?id=911516808443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