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把好入口关,近日,铜仁市纪委出台了《铜仁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和市直派驻机构干部选拔选调录用标准和程序实施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选拔、选调、录用工作进一步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坚持科学选人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干部选拔、选调、录用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和市直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同时,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选拔选调录用长效机制。
严格选拔选调录用标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要求具备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应文化水平和经济、法律、审计、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与拟任职位相适应。对选拔、选调、录用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的,原则上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正科级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副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派驻监察室主任从纪检监察系统外产生的,原则上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部门业务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规范选拔选调录用程序,强化领导和监督。调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的,由市纪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人选,市纪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调动程序办理;选拔、选调、录用干部到机关任职的,市纪委组织部提出建议方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通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方式录用干部的,按照招考的有关规定执行;市直派驻监察室主任的选拔、选调,由市纪委统筹考虑。干部选拔选调录用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对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违反有关选拔选调录用规定和程序的,坚决予以纠正,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