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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如何避免蛇尾结局

2018年4月27日  铜仁民商事律师   http://www.yyxtrlaw.com/
  近日,《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正案对儿童乘车的安全作出了新的规定。“条例”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定于2014年3月1日开始施行。显然,这是一条有利于汽车文明与和谐汽车社会构建的法规。
  然而,笔者认为,从实施角度来看,如果不在宣传贯彻方式方法上进行创新,法规有关内容很可能落个“虎头蛇尾”的结局。
  请注意“条例”中“不得”和“应当”二词。一个是强制性的,一个是倡导性的。
  先说“不得”。规定出来了,违规的惩处措施尚不知何时才能出台,这是其一。其二,惩处条文即便出台了,能够真正落实吗?从现实情况看,很难。只要我们稍微留意一下现在有多少坐在副驾驶员位置上的人在系安全带就知道了。
  安全带的重要性超过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制动力分配(EBD)和车辆稳定控制系统(ESP)等主动安全设备,甚至超过安全气囊(SRS)。绝大多数人购车时非常计较安全配置的多少。但是,一旦开上了车,却把最最重要的安全带看得很轻。家人坐在副驾驶位子上,没有系安全带,不予提醒,车子走起来了,提醒系安全带的提示音响个不停,有的人急忙系上,有的人则干脆把安全带从副驾驶座上的人的背后拉过来接上插头,让烦人的提示音停下来。有的车这一插,从此就再也没有拔出来,有的车干脆买一个孤零零的插头,插在插座上,安全带从此闲置起来。还有很多人自认为自己很懂车,“铁皮厚才安全”,就买皮厚的车。皮够厚了,安全配置够多了,就认为自己和其它乘员的安全可以高枕无忧了。所以,只要您有在学校门口接送孩子的经历并且留意过,许多家长还是任由孩子坐在了副驾驶位置上,或者大人抱着孩子坐在副驾驶座椅上,根本意识不到其中潜藏着的巨大危险。
  安全意识普遍淡漠,安全认识误区太多且非常难以转变,让所有家长主动防止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也不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即便上海市出台了违规惩处措施,也不见得能够显著地改变上述的种种令人叹息的现象。有前例可鉴: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乘机动车要系安全带,法律刚实施时出租车司机还提醒您系上安全带,现在还有吗?在街头,您看到几人因为副驾驶员未系安全带受到警察的处罚?再说了,未满12周岁不得坐前排,拥堵严重,多条车道,相隔甚远,警察能辨别出车内前排年轻乘客的准确年龄吗?拦车检查,核对身份证,岂不给本已拥堵的交通添乱?所以,“不得”很可能最终落得个“应该”的结局。
  再说那条“应该”。且不说儿童座椅多少钱一个,就说这个倡导性的规定能有多少人买账?当然,您可能会说,现在的孩子多宝贝啊?家长们经这么一提醒肯定回去给孩子买安全座椅的。笔者以为不见得。“应该”与“不得”都是保命的措施,“不得”都难以推行,“应该”更不用说了,可能有人还嫌儿童座椅拆下来装上去麻烦呢。
  让警察拦车劝说开车的家长落实“不得”与“应该”比较难,这倒不是说政府贯彻“不得”与“应该”就没招了,让幼儿园和小学通过孩子动员家长落实“不得”和“应该”,倒是不错的一个办法。为了孩子的乘车安全着想,家长也不好意思说什么,而且还能通过孩子教育家长。
  这些年来,各大汽车公司在国内举办了数不清的交通教育安全活动,效果如何,难以估计。话说到这里,其实,汽车公司、政府两种力量如果与学校联起手来,给学生们精心编制一些交通安全法规和汽车安全知识视频资料,倒是一个非常有效的落实法规、改良习俗的最佳途径。
  “不得”和“应该”表明上海人大通过立法为民谋福祉的工作已经进入深耕阶段。但是,这还不够,还需要上海方面在宣传和贯彻法规方面下点功夫,联手教育、汽车和交管等部门去宣贯,法规才不会成为政绩花瓶,才能避免出现声势像虎头、效果如蛇尾的结局,真正让法规造福于人民,表率全国。

文章来源:铜仁民商事律师
律师:姚元勋[铜仁]
贵州锦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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